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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05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 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曹峥、龙隆、王艳梅、孙进
山、谢兰军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
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已回避
表决。
    《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 2022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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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完成对标的股份的认
缴,近日已完成登记上市事宜,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的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10015 号),载明“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
币 1,464,870,450.00 元,股本人民币 1,464,870,450.00 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9】482100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止,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 本人民币
1,470,887,550.00 元,股本人民币 1,470,887,550.00 元。”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
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2022 年 1 月)。

    三、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的具体内
容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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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 2 亿元,授
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额度以银行
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 1.5 亿元
(其中敞口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
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 4 亿元(其中敞口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
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 亿
元(其中敞口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
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
产值的 30%额度范围内(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
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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