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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2022-04-1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实施股份回购,拟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经营、
财务、研发、资金状况等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提
出的股份回购方案。
     (以下无正文,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艳梅)                          (孙进山)             (谢兰军)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