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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三四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
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移动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科技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数据子公司”)、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子
公司”)、上海二三四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理子公司”)、上海
洪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洪昇智能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及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
《 中 国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 上海 证 券报 》、《证 券日 报》 和巨 潮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上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2-009 、
2022-016、2022-033)。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
行”)在上海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网络科技子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
分行签署的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 5,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及相应利
息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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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16 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 528 号 14 幢 1-5 层
    法定代表人:罗玉婷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
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
意测验),日用百货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网络科技子公司系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截 至 2022 年 03 月 31 日 , 网 络 科 技 子 公 司 单 体 报 表 总 资 产
4,349,486,252.55 元,负债总额 296,620,544.71 元,净资产 4,052,865,707.84
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5,437,451.20 元,利润总额 41,702,480.64
元,净利润 37,923,723.76 元(未经审计)。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网 络 科 技 子 公 司 单 体 报 表 总 资 产
5,236,499,121.42 元,负债总额 1,221,557,137.34 元,净资产 4,014,941,984.08
元,资产负债率 23.33%。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31,967,844.62 元,利润总
额 274,082,664.33 元,净利润 268,784,699.19 元(经审计)。
    网络科技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2 年 0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3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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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
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
能力较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因网络科技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
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275,672,614.52 元的比例为 10.78%。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4%。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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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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