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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晶:更正公告2016-07-29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1608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出现版
本错误,最终版本与披露版本有所变动,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报告书和摘要

    (1)将本报告书和摘要中“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八、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与未经审计数据的差异”内容调整至“重大事项提示”之“十
三、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与未经审计数据的差异”。

    (2)将本报告书和摘要中“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及
作价情况”和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之“(二)交易标的评估作价”、“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交
易价格及定价依据”之“1、黄山光电”中黄山光电 100%股权的评估值由 3,977.79
万元更正为 3,977.78 万元。

    (3)将本报告书和摘要中“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
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
述”之“(七)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中备考报表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由 102,013.17 万元更正为 102,762.27 万元,相应经审计和未经审计变动
金额分别由-40,239.45 万元和-41,926.45 万元更正为-39,490.35 万元和-41,177.35
万元。
    (4)将本报告书中“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上市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之“(二)最近两年一期合并利润表摘要”中 2016 年 3 月 31 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4,726.67 万元更正为-4,722.86 万
元。

    (5)将本报告书中“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黄山光电”之“(七)
交易标的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之“4、非经常性损益表”中 2016
年 1-3 月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6)将本报告书中“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成都锐康”之“(八)
最近三年发生的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增资情况”之“1、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
情况”之“(3)2016 年 4 月减值测试评估”中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值由
115,075,486.98 元更正为 102,080,553.90 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增值
由 3,195,443.05 元更正为 6,373,894.77 元。

    (7)将本报告书中“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之“二、本次评估情
况”之“(四)评估结论”之“2、成都锐康”中资产评估汇总表添加了在建工程
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并将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由 1,595.48 万元更正为
1,615.47 万元,相应评估增减值由 1,243.77 万元更正为 1,263.77 万元,增值率由
353.64%更正为 359.32%;“(五)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之“2、成都锐康”中无
形资产评估价值、增值和增值率进行了相应更正。

    (8)将本报告书中“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前上市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成果分析”之“2、主营
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中 2015 年度主营业务合计毛利率由-5.89%更正为-0.39%,
2014 年度主营业务合计毛利率由 27.76%更正为-0.14%;“(二)经营成果分析”
之“4、期间费用分析”中 2016 年 1-3 月期间费用合计数由 2,460.08 万元更正为
3,224.23 万元。

    (9)将本报告书中“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前上市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之“(一)资产负债情况”和“(二)
经营成果分析”中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 1-3 月财务数据由未经审计财务数
据和财务指标更新为经审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并对相应分析中引用 2016 年
3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3 月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了更正。

    (10)将本报告书中“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
一期简要财务报表”之“(一)黄山光电”和“(二)成都锐康”中财务数据进行
了更正。

    (11)将本报告书中“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上市公司负债结
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中本次交易完成后备考
报表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由 102,584.93 万元更正为 102,762.27 万元,资产负债率由
57.92%更正为 57.82%。

    (12)对本报告书和摘要中目录进行了相应更新。

    2、财务顾问报告

    (1)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标的资产的估值及
定价”和“第五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之“1、黄山光电”中黄山光电 100%股权的评估值由 3,977.79 万元更正为 3,977.78
万元。

    (2)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
公司的影响” 之“(三)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提升财务指标”
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第四章 交
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
析”之“(二)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和“三、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性分析”
之“(二)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和“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变化分析”中备考报表 2016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由
102,013.17 万元更正为 102,762.27 万元,相应经审计和未经审计变动金额分别由
-40,239.45 万元和-41,926.45 万元更正为-39,490.35 万元和-41,177.35 万元。

    (3)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第二章 交易双方”之“(五)公司主要财务
数据”之“2、最近两年一期合并利润表摘要” 中 2016 年 3 月 31 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4,726.67 万元更正为-4,722.86 万元。
    (4)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第三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黄山
光电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之“4、非经常性损益表”中 2016 年 1-3 月财
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更正后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正稿)》、《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摘要(修正稿)》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修正稿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