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晶: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的公告2016-11-1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1610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8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
准日,将其持有的东晶锐康晶体(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锐康”)80%
的股权(以成都锐康减资后 5,000 万注册资本为依据)及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
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持有的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黄山光电”)100%股权出售给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基投资”)。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4),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成都锐康80%股权已过户至交易对方中基投资名下,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成都锐康此次股权转让尚待商务主
管部门备案,待备案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交易
对方中基投资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3、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东晶金华与交易对方中基投资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中基投资以现金支付的成都锐康第二笔股权转让
款3,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已收到中基投资以现金支付的黄山光电
第二笔股权转让款1,200万元。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