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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6-12-07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1611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东晶,
股票代码:002199)交易价格于12月2日、12月5日、12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
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于2016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11月
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及公司股东吴宗泽、池旭明、俞尚东与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223.42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5.03%)转让给蓝海投控;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其合
计持有的公司剩余3,670.326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对应的表决权
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蓝海投控。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并完成,蓝海投控在公司
拥有的表决权比例将达到20.11%,将成为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苏思通。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3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
于2016年12月3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文件。
    2、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8月12
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将其持有的东晶锐康晶体(成都)有
限公司80%的股权(以成都锐康减资后 5,000 万注册资本为依据)及全资子公司
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持有的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中
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4、2016105),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7、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
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 2016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本公司 2016
年 1-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 万元至 1,000 万元,截至目前不
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测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