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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重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设备资产的进展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8-05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设备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对外处置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
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轴公司”)通过在大连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1台HF-5M龙门铣,挂牌价格不低于
资产评估值83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受让方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
让设备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9月29日,曲轴公司HF-5M龙门铣设备转让项目于大连产
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975万元,最终挂牌起止日期为2018
年9月29日至2018年11月14日。在挂牌期内,沈阳海克机床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克机床”)于2018年11月8日向大连产权交易所
递交了《资产受让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195万元,成为唯
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2018年11月15日,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确定海克机床为最终受让方,标的成交价为975万元。2018年11月
16日,曲轴公司与海克机床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
合同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交易协议”)。2018年11月19日,大
连产权交易所对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进行了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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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海克机床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谯川
    3.注册资本:6,000万元
    4.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16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7.营业期限:2010年12月22日至2030年12月22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564674799E
    9.经营范围:机床导轨、滑台、剪刃、精平板、模具、模板、
机床、电器设备、机械零件、钣焊制品、标准件制造(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为沈阳海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谯川。
    海克机床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海克机床与公司
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书主体
    甲方: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海克机床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产权交易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有的HF-5M龙门铣设备。甲方将该产
权交易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
    (2)根据大连浩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文号:大浩评报字[2018]第2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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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5月31日,产权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38万元。
    2.产权交易方式
    (1)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7
日,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该项目按照公告约定以5个交易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在2018年
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的延牌周期内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
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
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2)甲方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内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本
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依法转让给乙方。
    3.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975万元。
    4.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95
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乙方
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人民币780万元一次性支
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三)《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转让的设备是新日本工机制造的HF-5M的数控龙门铣
床,该设备现存放在曲轴公司厂房内,该设备运到曲轴公司后,未
进行安装使用,设备的所有包装均为日本进口设备时的原包装。在
乙方缴纳全部设备款及相关税费后,甲方将以设备存放现状向乙方
进行交付,设备交付后,考虑设备运输因素,甲乙双方在乙方现场
对设备进行开箱检验,甲方予以配合。
    2.上述龙门铣转让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承担任
何税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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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乙方负责从曲轴公司厂房内自提设备,考虑到甲方不是该设
备的制造单位,甲方不对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承担主要责
任。考虑到此设备对存放条件要求较高,乙方运回设备,如果存放
在户外或者存放条件恶劣,安装开箱时发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负
责;如果存放在良好的空间,开箱安装时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4.在设备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需乙方联系设备制
造商“新日本工机”协商沟通处理,甲方将给予乙方必要沟通协助。
    5.甲方保证本次转让的龙门铣无任何抵押、担保或经济纠纷。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曲轴公司本次处置设备资产有利于盘活存量
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轴公司已收到上
述975万元设备转让款。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
将增加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4.40万元(最
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
    2.产权交易合同;
    3.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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