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本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 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委员:刘永泽、张树贤、田长军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