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连重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7-06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6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连
续 3 个交易日(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4 日、2022 年 7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
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查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下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控
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
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 19,3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第1页 共4页
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参与该业务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母公司的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国有股权无
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和《大
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根据《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等 4 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
有限公司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 号),公司控股股东重
工装备集团之母公司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
装备投资”)的股东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变更为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经上述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
仍为重工装备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大连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
后,市国资运营公司通过大连装备投资间接持有大连重工
1,200,880,75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2.18%。因此,本次
无偿划转构成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间接收购。本次收购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
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同时,市国资运营公司本次披露的《大连
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亦提及“根据《大
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大政[2022]46 号),具备条件后,收购人将持有的大连重工装备
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资委”。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之间拟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根据市国资运营公司《关于启动股权划转工作的通知》,
                          第2页 共4页
市国资运营公司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重工装备集团及其股东大连装
备投资启动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集团”)所持有的大连重工 6.47%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工装备集团
相关工作,拟划转股份数量为 124,981,784 股。重工装备集团与国
投集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
份划转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及信息外,本公司目
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通过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2-058),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盈利 15,000 万元-19,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5.89%-224.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
正的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
务数据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第3页 共4页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