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 规定,对田长军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田长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 务,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其辞职 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田长军先生的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田长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杨波、张树贤、唐睿明、王国峰 2022年8月3日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