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议案》进行审议,审计委员 会认为: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 2021 年 1-6 月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 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 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 整事项。 审计委员会委员:唐睿明、张树贤、孙元华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