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公司 2022 年前三 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 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委员:唐睿明、张树贤、孙元华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