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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09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1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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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
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
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
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
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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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
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
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0日8: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
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华锐大厦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第 3 页 共 7 页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9 日




                     第 4 页 共 7 页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4
    2.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
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
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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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第 6 页 共 7 页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
   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
     1.00                                                        √
                 保的议案》

     2.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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