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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重工: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即将
到期,结合公司票据池使用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
池业务,共享不超过 50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6 月 29 日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始开展票
据池业务。后经 2020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
次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继
续开展有效期为 3 年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票据池业
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均可滚动使用。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和《关于继续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目前,上述票据池业务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
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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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业务情况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
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
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
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公司目前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与公
司合作密切、满足公司票据池业务需求的商业银行,包括但不限
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
    3.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续期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3 年。
    4.实施额度
    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共享不
超过 50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合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目的
    公司在回笼销售货款过程中,收取的票据量较大且呈增长趋
势,票据管理的成本不断提高、风险随之增加;同时下属子、分
公司持票不均,分散管理不利于内部统筹、余缺调剂。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提高票据的托管、托收、融
资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效率,优化票据业务管理模式,加强票据管
理的安全性,实现公司整体票据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2)通过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票据集中管理,有利于解决子、
分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
    (3)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流动资产的
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4)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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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利用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票据和资金管理能
力。
    6.业务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中涉及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存在到期
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的保证
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的
方式来解除这一影响。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提高保证金替换比例,
增加可用流动资金,质押票据到期托收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
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
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质押。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
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
的安全和流动性。
    二、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
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
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
务。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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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
据统筹管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全面盘活公司的票据资产,
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同时,公司
对开展票据池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
有效的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
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继续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