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4-033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代码:002206 股票简称:海利得 二O一四年四月 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利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林佩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550,565,878.99 494,731,074.52 1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777,244.09 23,905,476.91 3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0,696,982.33 21,528,728.81 42.5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396,470.65 -53,228,181.85 153.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 1.21% 0.4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371,201,669.52 3,265,425,035.84 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19,833,103.00 1,987,047,005.94 1.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143,096.1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44,978.5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59,292.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7,105.02 合计 2,080,261.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4,73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高利民 境内自然人 25.4% 113,700,000 85,275,000 质押 36,000,000 通联创业投资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63% 74,413,729 0 冻结 74,413,729 份有限公司 高王伟 境内自然人 3.89% 17,400,000 13,050,000 高雪坤 境内自然人 2.20% 9,862,500 0 宋祖英 境内自然人 2.19% 9,787,500 4,893,750 中国银行-易方 达策略成长证券 其他 1.45% 6,497,474 0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易方 达策略成长二号 其他 1.15% 5,145,506 0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黄立新 境内自然人 0.96% 4,275,000 3,206,250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约定购回 其他 0.84% 3,750,000 0 专用账户 中国国际金融有 境内自然人 0.77% 3,424,629 0 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4,413,729 人民币普通股 74,413,729 高利民 28,4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25,000 高雪坤 9,862,500 人民币普通股 9,862,500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 6,497,474 人民币普通股 6,497,474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 5,145,506 人民币普通股 5,145,50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宋祖英 4,893,750 人民币普通股 4,893,750 高王伟 4,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5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3,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50,000 专用账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3,424,629 人民币普通股 3,424,629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 3,204,782 人民币普通股 3,204,782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中,高利民、宋祖英、高王伟、高雪坤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 10 名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说明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不适用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3月6日,股东高雪坤与中信证券签订约定购回证券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3,700,000股海利得股票以12,020,000 元的价格出售给中信证券,并约定于2014年3月6日从中信证券回购海利得股票,回购价格12,879,430元。该约定购回协议已 于2014年3月6日按约定回购。 2014年3月3日,股东高雪坤与中信证券签订约定购回证券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3,750,000股海利得股票以12,300,000 元的价格出售给中信证券,并约定于2015年3月3日从中信证券回购海利得股票,回购价格13,376,250元。该约定购回协议正 在履行中。 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增(+) 项 目 本期或本期末 年初或上年同期 增幅(%) 说 明 减(-) 交易性金融资 6,445,508.16 4,759,735.47 1,685,772.69 35.42% 主要系公司期末远期结售汇及期 产 货合约波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 其他应收款 18,543,668.97 8,100,803.64 10,442,865.33 128.91%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增 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6,102,280.03 31,526,125.10 -15,423,845.07 48.92%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度工资 奖金所致。 应付利息 2,401,699.98 1,811,485.03 590,214.95 32.58% 主要系公司期末银行借款余额增 加。 营业税金及附 2,841,572.90 31,903.09 2,809,669.81 8806.89%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计缴的税费增 加 加。 销售费用 12,672,301.00 9,011,875.89 3,660,425.11 40.62% 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增加相应的 运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8,620,232.16 3,257,451.70 5,362,780.46 164.63% 主要系公司本期美元贷款汇兑损 失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 -4,769,855.61 833,279.00 -5,603,134.61 -672.42% 主要系公司期货投资确认的公允 收益 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4,914,834.20 812,054.80 4,102,779.40 505.23% 主要系本期保本理财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 2,150,291.52 1,164,196.49 986,095.03 84.70% 主要系公司本期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奖励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 28,396,470.65 -53,228,181.85 81,624,652.50 153.35% 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性盈利增加以 的现金流量净 及期末存货减少所致。 额 投资活动产生 -98,991,815.61 -437,429,842.42 338,438,026.81 77.37% 主要系本期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 的现金流量净 减少。 额 筹资活动产生 52,115,493.32 253,457,743.82 -201,342,250.50 -79.44% 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较上 的现金流量净 年同期减少。 额 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控股股东和实际 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截止本报告 控制人高利民及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上市三年后,在担 2007 年 05 期末,上述 长期 其亲属宋祖英、高 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月 28 日 承诺仍在严 王伟、姚桂松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 格履行中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1、除股份公司外,本人持有股权的企业仅海宁嘉利 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家,该公司部分资产已由股份公 司收购,海宁嘉利来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 散公司。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包括配偶、 截止本报告 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 期末,上述 首次公开发行时 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及 承诺仍在严 控股股东、实质控 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投资的公司均没有直接 格履行中。 2007 年 05 制人高利民先生 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 长期 海宁嘉利来 月 08 日 及其控制的其它 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 新材料有限 首次公开发行 企业 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将继续不从事与股份公司 公司已于 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 2007 年 9 月 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股份公 30 日注销。 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 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继续不从事与股份 公司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 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 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 截止本报告 股权的法人股东 类似或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 2007 年 05 期末,上述 通联创业投资股 长期 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本公 月 08 日 承诺仍在严 份有限公司及其 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或间接控 格履行中 控制企业 股的公司亦同样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下 属全资、控股公司或间接控股的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与其它关联自然 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控制、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 本公司将继续不从事与股份公司有同业竞争的经营 影响的其他企业: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 截止本报告 海宁市弘业包装 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 2007 年 04 期末,上述 长期 有限公司、海宁市 务;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构成 月 27 日 承诺仍在严 富大纸业有限公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 格旅行中 司、海宁市弘宇经 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编有限公司和海 宁宇立塑胶有限 公司 1、除股份公司外,本人持有股权的企业仅海宁嘉利 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家,该公司部分资产已由股份公 司收购,海宁嘉利来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 散公司。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包括配偶、 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及 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投资的公司均没有直接 持有公司 5%以上 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 截止本报告 股权的其他关联 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 2007 年 05 期末,上述 自然人及公司董 长期 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将继续不从事与股份公司 月 08 日 承诺仍在严 事、监事、高级管 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 格履行中 理人员 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股份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任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技 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如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股份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对股份公司因此遭受 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 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上市公司关于在 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截止本报告 其他对公司中 股权激励计划中 的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据 至本次股 2014 年 1 月 期末,上述 小股东所作承 不为激励对象提 本次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有关 权激励实 17 日 承诺仍在严 诺 供财务资助的承 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 施完毕 格履行中 诺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 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 至 5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6,080.40 至 7,600.50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5,067.00 元) 1、帘子布项目产品认证进展顺利,逐步通过知名轮胎企业的认证,产能逐 步释放,销量提升。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灯箱布项目产能进一步提高,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销量增加,盈利能力 增强。 3、车用丝差别化比例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利民 2014 年 4 月 2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