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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取消)2014-10-2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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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利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佩芬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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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76,772,889.73              3,265,425,035.84                          9.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9,593,839.64              1,987,047,005.94                          2.1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08,929,352.27                      3.51%         1,732,395,986.67                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802,464.08                      49.89%          137,168,573.85               68.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8,290,303.70                      49.46%          122,063,139.56               81.8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4,081,388.54               43.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57.14%                    0.31               7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57.14%                    0.31               7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0.71%                    6.86%                2.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1,233.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998,375.3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0,404,583.9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3,753.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56,025.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80.2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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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105,434.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23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高利民              境内自然人            25.40%     113,700,000        85,275,000 质押                  36,000,000

通联创业投资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63%      74,413,729                  0 冻结                 74,413,729
份有限公司

高王伟              境内自然人             3.89%      17,400,000        13,050,000

高雪坤              境内自然人             3.04%      13,612,500                  0 质押                 13,600,000

宋祖英              境内自然人             2.19%       9,787,500         4,893,750

黄立新              境内自然人             0.96%       4,275,000         3,206,250

中国国际金融有
                    国有法人               0.77%       3,429,404                  0
限公司

交通银行-汇丰
晋信动态策略混
                    其他                   0.42%       1,893,990                  0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陆利芬              境内自然人             0.40%       1,799,700                  0

交通银行-汇丰
晋信龙腾股票型
                    其他                   0.38%       1,721,918                  0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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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4,413,729 人民币普通股        74,413,729

高利民                                                                 28,4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25,000

高雪坤                                                                 13,6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12,500

宋祖英                                                                  4,893,750 人民币普通股         4,893,750

高王伟                                                                  4,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50,00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3,429,404 人民币普通股         3,429,404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
                                                                        1,893,990 人民币普通股         1,893,990
型证券投资基金

陆利芬                                                                  1,799,7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9,700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
                                                                        1,721,918 人民币普通股         1,721,918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475,511 人民币普通股         1,475,511
易担保证券账户

                                   前 10 名股东中,高利民、宋祖英、高王伟、高雪坤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 10 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本报告期,股东高雪坤将其名下的股份730万股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凌支行,质押金额
30,500,000元并与2014年7月18日办理完质押手续,期限1年。
     本报告期,股东高雪坤将其名下的股份630万股以每股7.31元的价格与中信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回购协议书,并约定于
2015年7月21日从中信证券回购海利得股票。该约定购回协议正在履行中。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本期或本期末   年初或上年同期       增幅(%)                说      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446,729.96       4,759,735.47         -69.60%     主要系公司期末期货投资余额减少所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致。

应收票据                     15,163,143.10      39,407,286.05        -61.52%     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到承兑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减少。

预付款项                     134,587,607.14     52,620,766.31        155.77%     主要系公司期末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
                                                                                 致。

应收利息                     3,729,470.75       1,664,245.28         124.09%     主要系公司期末应确认的银行定期存款
                                                                                 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33,507,668.41      8,100,803.64         313.63%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
                                                                                 致。

应付票据                     365,313,897.07     227,511,744.49       60.57%      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到承兑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增加。

预收款项                     23,573,921.01      12,366,596.00        90.63%      主要系公司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29,021,354.31      13,872,000.00        109.21%     主要系公司应付 2013 年度股利增加所
                                                                                 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123.35            -100.00%    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履行完毕的远期结售
                                                                                 汇合约按相应远期汇率计算的公允价值
                                                                                 变动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
                                                                                 致。

财务费用                     15,337,612.56      1,982,231.18         673.75%     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增加和外币汇
                                                                                 兑损失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69,334.59       -1,011,458.00        255.16%     主要系公司本期远期结汇应确认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8,835,249.35       622,222.22           1319.95%    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理财收益增加所
                                                                                 致。

营业外收入                   8,507,711.07       17,529,093.80        -51.47%     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款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21,088,975.33      9,524,297.75         121.42%     主要系公司当期盈利增加,相应所得税
                                                                                 费用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665,126.12         -366,033.51          281.71%     主要系子公司美国海利得本期盈利增加
                                                                                 所致。


                                                                                                                 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081,388.54       107,073,629.47     43.90%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增加 43.90%,主要系公司本
                                                                                 期经营性盈利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184,002.46      -635,495,352.75    77.15%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增加 77.15%,主要系本期保
                                                                                 本投资理财投资收回较上年同期增加所
                                                                                 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345,131.38        277,888,943.83     -75.05%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减少 75.05%,主要系公司本
                                                                                 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1月22日,公司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地博矿业”)、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
称“鑫鑫投资”)、孙文忠(为地博矿业实际控制人)及施琴芳(为地博矿业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签署了增资地博矿业的相
关协议(简称“协议”)。公司该项投资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2月28日向地博矿业支付了股份
认购款人民币9,828万元,认购地博矿业新增股份1,300万股,占总股本的11.3%,每股认购价格为7.56元。
    然而在公司实际缴纳股份认购款后,地博矿业经营发生亏损,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施琴芳在协议中所作承诺
与保证根本无法实现。鉴于此,公司认为须尽早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
    2014年7月10日公司与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为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了《确认书》,其中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及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先行签署确认,
施琴芳于2014年8月13日书面确认同意孙文忠代表其签署的《确认书》。详见公司2014年8月15日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13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广西地博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申
请人”)人民币1300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等额其他财产。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2014年9月11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受理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并
向公司发出了(2014)浙嘉商初字第1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重大
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
    目前因案件尚未进行审理,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因此公司尚未
计提投资跌价准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诉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
                                       2014 年 09 月 12 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
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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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本公司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
                                     控股股东和实
                                                      购该部分股份;
                                     际控制人高利                                                      截止本报告期
                                                      在本公司上市     2007 年 05 月 28
                                     民及其亲属宋                                         长期         末,上述承诺仍
                                                      三年后,在担任 日
                                     祖英、高王伟、                                                    在严格履行中
                                                      本公司董事、监
                                     姚桂松
                                                      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本公司
                                                      股份的 25%;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离职后的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
                                                      本公司的股份。

                                                      1、除股份公司
                                                      外,本人持有股
                                                      权的企业仅海
                                                      宁嘉利来新材
                                                      料有限公司一                                     截止本报告期
                                     首次公开发行     家,该公司部分                                   末,上述承诺仍
                                     时控股股东、实 资产已由股份                                       在严格履行中。
                                                                       2007 年 05 月 08
                                     质控制人高利     公司收购,海宁                      长期         海宁嘉利来新
                                                                       日
                                     民先生及其控     嘉利来新材料                                     材料有限公司
                                     制的其它企业     有限公司股东                                     已于 2007 年 9
                                                      会已决定解散                                     月 30 日注销。
                                                      公司。2、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年

                                                                                                                        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满 18 周岁的子
               女及其配偶、兄
               弟姐妹及其配
               偶,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
               母)及本人和本
               人关系密切的
               亲属投资的公
               司均没有直接
               或通过其他公
               司间接从事构
               成与股份公司
               业务有同业竞
               争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的亲属将
               继续不从事与
               股份公司有同
               业竞争的经营
               活动;也不通过
               投资、持股、参
               股、联营、合作、
               技术转让或其
               他任何方式参
               与与股份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
               不向业务与股
               份公司相同、类
               似或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
               组织提供专有
               技术、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

持有公司 5%以 自本承诺函出
上股权的法人   具之日起,本公
                                                          截止本报告期
股东通联创业   司将继续不从     2007 年 05 月 08
                                                   长期   末,上述承诺仍
投资股份有限   事与股份公司     日
                                                          在严格履行中
公司及其控制   有同业竞争的
企业           经营活动;也不


                                                                           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通过投资、持
               股、参股、联营、
               合作、技术转让
               或其他任何方
               式参与与股份
               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不向业务
               与股份公司相
               同、类似或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组织提供
               专有技术、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
               等商业秘密。本
               公司将采取必
               要措施确保下
               属全资、控股公
               司或间接控股
               的公司亦同样
               履行本承诺项
               下的义务,并愿
               意对下属全资、
               控股公司或间
               接控股的公司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股份公司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

与其它关联自   本公司将继续
然人关系密切   不从事与股份
的家庭成员控   公司有同业竞
制、共同控制或 争的经营活动;
施加重大影响   也不通过投资、
的其他企业:海 持股、参股、联
                                                           截止本报告期
宁市弘业包装   营、合作、技术 2007 年 05 月 27
                                                 长期      末,上述承诺仍
有限公司、海宁 转让或其他任     日
                                                           在严格旅行中
市富大纸业有   何方式参与与
限公司、海宁市 股份公司相竞
弘宇经编有限   争的业务;不向
公司和海宁宇   业务与股份公
立塑胶有限公   司相同、类似或
司             任何方面构成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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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组织
               提供专有技术、
               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秘
               密。

               1、除股份公司
               外,本人持有股
               权的企业仅海
               宁嘉利来新材
               料有限公司一
               家,该公司部分
               资产已由股份
               公司收购,海宁
               嘉利来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
               会已决定解散
               公司。2、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年
               满 18 周岁的子
持有公司 5%以 女及其配偶、兄
上股权的其他   弟姐妹及其配
                                                           截止本报告期
关联自然人及   偶,配偶的父     2007 年 05 月 08
                                                   长期    末,上述承诺仍
公司董事、监   母、兄弟姐妹, 日
                                                           在严格履行中
事、高级管理人 子女配偶的父
员             母)及本人和本
               人关系密切的
               亲属投资的公
               司均没有直接
               或通过其他公
               司间接从事构
               成与股份公司
               业务有同业竞
               争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的亲属将
               继续不从事与
               股份公司有同
               业竞争的经营
               活动;也不通过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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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持股、参
                                                  股、联营、合作、
                                                  技术转让或其
                                                  他任何方式参
                                                  与股份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不
                                                  向业务与股份
                                                  公司相同、类似
                                                  或任何方面构
                                                  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组
                                                  织提供专有技
                                                  术、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
                                                  业秘密。如本人
                                                  违反上述承诺,
                                                  股份公司有权
                                                  要求本人对股
                                                  份公司因此遭
                                                  受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本人
                                                  违反上述承诺
                                                  所取得的收益
                                                  归股份公司所
                                                  有。

                                                  激励对象参与
                                                  本次股票期权
                                                  与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的行
                                                  权资金以自筹
                                                  方式解决,公司
                                   上市公司关于
                                                  不为激励对象
                                   在股权激励计                                                    截止本报告期
                                                  依据本次股票     2014 年 01 月 17 至本次股权激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划中不为激励                                                    末,上述承诺仍
                                                  期权与股票增     日             励实施完毕
                                   对象提供财务                                                    在严格履行中
                                                  值权激励计划
                                   资助的承诺
                                                  所获得的有关
                                                  权益提供贷款
                                                  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不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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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40.00%    至                     8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4,162.37   至                   18,208.76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115.98

                                            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产能逐步释放,销售扩大,效益提升
                                            (1)塑胶材料项目产能进一步提高,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不断推出,业绩提
                                            升,天花膜成为公司一大盈利能力较高的产品;
                                            (2)车用丝差别化比例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40000 吨车用丝建设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目进一步推进,不仅加大了公司差异化比例,同时也提升公司的盈利水
                                            平;
                                            (3)帘子布项目产品认证进展顺利,逐步通过知名轮胎企业的认证,产能
                                            逐步释放,销量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修改的会计准则。按


                                                                                                            1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了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处理。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98,280,000.00               98,28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98,280,000.00              -98,280,000.00                          0

     (2)母公司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98,280,000.00               98,28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19,127,457.80               -98,280,000.00               20,847,457.8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资产
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由于上述情况,公司调整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报表项目,具体详见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职工薪酬: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
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
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
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
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
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
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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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的通知》
(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
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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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5,109,522.31                         402,011,258.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446,729.96                           4,759,735.47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163,143.10                          39,407,286.05

    应收账款                                             358,208,993.36                         302,738,745.43

    预付款项                                             134,587,607.14                          52,620,766.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3,729,470.75                           1,664,245.2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3,507,668.41                           8,100,803.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99,695,581.79                         438,863,546.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05,998,601.07                         282,189,043.15

流动资产合计                                            1,797,447,317.89                       1,532,355,430.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8,280,000.00                          98,28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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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64,719,972.82                    1,112,015,494.79

    在建工程                        336,627,745.33                       339,143,096.6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6,688,511.32                       169,203,547.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09,342.37                        14,427,465.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79,325,571.84                    1,733,069,604.87

资产总计                           3,576,772,889.73                    3,265,425,035.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826,136.14                       661,930,958.6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65,313,897.07                       227,511,744.49

    应付账款                        155,596,436.94                       209,298,571.79

    预收款项                         23,573,921.01                        12,366,596.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8,539,805.74                        31,526,125.10

    应交税费                         32,768,748.42                        33,400,151.76

    应付利息                          2,830,049.25                         1,811,485.03

    应付股利                         29,021,354.31                        13,872,000.00

    其他应付款                       47,502,108.78                        24,092,762.7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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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85,972,457.66                     1,215,810,395.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123.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54,348,428.70                         56,329,048.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348,428.70                         56,378,172.08

负债合计                                            1,540,320,886.36                     1,272,188,567.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47,580,500.00                        447,580,500.00

     资本公积                                       1,027,787,913.00                     1,023,946,313.0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其他综合收益                                         17,549.12                             13,179.27

     盈余公积                                        110,578,032.97                        110,578,032.9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3,629,844.55                        404,928,98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29,593,839.64                     1,987,047,005.94

     少数股东权益                                      6,858,163.73                          6,189,462.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036,452,003.37                     1,993,236,468.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3,576,772,889.73                     3,265,425,035.84
计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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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3,911,939.00                         395,382,319.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446,729.96                           4,759,735.47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163,143.10                          39,357,286.05

    应收账款                                         367,266,256.86                         305,089,437.08

    预付款项                                         131,435,105.56                          51,930,564.36

    应收利息                                           3,729,470.75                           1,664,245.2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5,412,711.26                          10,230,045.98

    存货                                             356,092,576.37                         407,406,581.8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03,810,000.00                         28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758,267,932.86                       1,495,820,216.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8,280,000.00                          98,28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847,457.80                          20,847,457.8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54,837,391.19                       1,101,107,861.84

    在建工程                                         336,627,745.33                         339,143,096.6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6,573,914.73                         169,166,248.57

    开发支出

    商誉



                                                                                                         1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73,307.37                        14,529,036.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90,239,816.42                    1,743,073,700.97

资产总计                           3,548,507,749.28                    3,238,893,916.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83,008,109.73                       655,026,221.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65,313,897.07                       227,511,744.49

    应付账款                        151,589,403.21                       194,230,155.92

    预收款项                         28,625,729.95                        16,402,642.91

    应付职工薪酬                     28,385,624.99                        30,469,421.07

    应交税费                         32,377,170.31                        32,901,528.87

    应付利息                          2,794,572.99                         1,794,627.59

    应付股利                         29,021,354.31                        13,872,000.00

    其他应付款                       42,335,463.95                        21,476,765.9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63,451,326.51                    1,193,685,107.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123.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54,348,428.70                        56,329,048.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348,428.70                        56,378,172.08

负债合计                           1,517,799,755.21                    1,250,063,280.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47,580,500.00                       447,580,500.00

    资本公积                       1,027,787,913.00                    1,023,946,313.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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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110,578,032.97                         110,578,032.9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4,761,548.10                         406,725,790.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030,707,994.07                       1,988,830,636.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3,548,507,749.28                       3,238,893,916.99
计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608,929,352.27                         588,259,861.53

     其中:营业收入                                           608,929,352.27                         588,259,861.5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64,009,642.01                         557,320,297.66

     其中:营业成本                                           500,176,662.92                         503,482,918.5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42,665.80                           3,084,494.41

          销售费用                                             14,391,441.15                          12,052,730.33

          管理费用                                             42,864,332.79                          44,204,420.26

          财务费用                                              5,372,983.47                            -447,733.62

          资产减值损失                                           -238,444.12                           -5,056,532.2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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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02,727.05                         -1,108,695.00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4,824,900.30                           622,222.22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347,337.61                         30,453,091.09

       加   :营业外收入                                     3,929,683.70                          6,475,656.72

       减   :营业外支出                                     1,098,102.77                           669,040.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3,178,918.54                         36,259,707.1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038,702.80                          5,533,617.7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140,215.74                         30,726,089.3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802,464.08                         30,557,789.53

       少数股东损益                                            337,751.66                           168,299.81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                                 0.07

七、其他综合收益                                                11,756.67                            -12,711.94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11,756.67                            -12,711.94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46,151,972.41                         30,713,377.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5,814,220.75                         30,545,077.5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7,751.66                           168,299.81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2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581,980,525.86                         551,062,932.22

       减:营业成本                                 480,668,395.73                         472,931,101.5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42,665.80                           3,084,494.41

           销售费用                                  12,842,157.46                          10,069,621.49

           管理费用                                  39,299,699.78                          39,567,193.39

           财务费用                                   5,162,523.92                            -677,773.20

           资产减值损失                                -779,351.06                          -5,004,185.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02,727.05                          -1,108,695.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4,824,900.30                            622,222.22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8,772,061.58                          30,606,006.90

       加:营业外收入                                 3,901,725.70                           5,951,402.70

       减:营业外支出                                 1,098,102.77                            668,918.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1,575,684.51                          35,888,491.2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362,720.62                           4,982,583.1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212,963.89                          30,905,908.07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0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0                                   0.07

六、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45,212,963.89                          30,905,908.07




                                                                                                       2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732,395,986.67                       1,627,669,614.33

       其中:营业收入                                        1,732,395,986.67                       1,627,669,614.3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589,577,183.15                       1,552,393,563.33

       其中:营业成本                                        1,398,689,438.82                       1,398,092,336.7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93,752.01                           3,989,301.16

             销售费用                                          40,389,947.03                          31,265,427.56

             管理费用                                         128,100,348.48                         120,057,712.20

             财务费用                                          15,337,612.56                           1,982,231.18

             资产减值损失                                       1,966,084.25                           -2,993,445.51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569,334.59                           -1,011,458.00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8,835,249.35                             622,222.22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3,223,387.46                          74,886,815.22

       加   :营业外收入                                         8,507,711.07                         17,529,093.80



                                                                                                                  2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   :营业外支出                                        2,808,423.23                           2,029,863.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58,922,675.30                          90,386,045.7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088,975.33                           9,524,297.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7,833,699.97                          80,861,748.0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168,573.85                          81,227,781.52

       少数股东损益                                               665,126.12                            -366,033.51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1                                   0.1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                                   0.18

七、其他综合收益                                                    4,369.85                             114,213.77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4,369.85                             114,213.77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137,838,069.82                          80,975,961.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37,172,943.70                          81,341,995.2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5,126.12                            -366,033.51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678,761,894.67                       1,531,941,344.93

       减:营业成本                                          1,363,226,665.54                       1,317,519,167.3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93,752.01                           3,989,301.16

            销售费用                                           35,734,939.19                          26,473,932.99

            管理费用                                          117,914,015.17                         107,916,428.44



                                                                                                                  2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14,614,714.75                             873,227.85

           资产减值损失                                         2,219,473.38                           -3,957,706.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569,334.59                           -1,011,458.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835,249.35                             622,222.22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0,362,918.57                          78,737,757.50

       加:营业外收入                                           8,443,553.07                          16,696,834.48

       减:营业外支出                                           2,807,871.20                           2,029,578.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55,998,600.44                          93,405,013.2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495,133.33                           9,101,943.0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6,503,467.11                          84,303,070.23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0                                   0.1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0                                   0.19

六、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6,503,467.11                          84,303,070.23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17,341,651.47                       1,670,730,913.1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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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5,456,213.88                        97,674,692.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230,520.25                       149,764,182.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7,028,385.60                    1,918,169,788.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26,425,434.18                    1,583,059,112.7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20,474,971.32                        80,972,866.3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244,565.70                        41,714,422.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1,802,025.86                       105,349,757.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2,946,997.06                    1,811,096,15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081,388.54                       107,073,629.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22,460,000.00                        55,402,111.1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25,583.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10,000.00                          18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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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3,495,583.57                         55,582,111.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5,219,586.03                        127,796,993.8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3,460,000.00                        563,280,47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8,679,586.03                        691,077,463.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184,002.46                      -635,495,352.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24,461,725.96                     1,655,918,377.8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4,461,725.96                     1,655,918,377.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9,714,141.86                     1,305,217,535.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95,402,452.72                         72,811,898.6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5,116,594.58                     1,378,029,434.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345,131.38                        277,888,943.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663,409.17                          163,758.8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905,926.63                       -250,369,020.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8,550,492.70                        623,308,342.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9,456,419.33                        372,939,321.91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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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41,384,686.26                       1,609,947,299.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85,154,322.64                          95,411,690.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613,458.82                         147,436,646.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9,152,467.72                       1,852,795,636.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49,419,858.92                       1,533,161,873.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19,830,819.96                          71,899,465.58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425,919.49                          41,508,872.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7,820,017.47                          96,051,07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9,496,615.84                       1,742,621,284.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655,851.88                         110,174,352.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22,460,000.00                           55,402,111.1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25,583.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10,000.00                             18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3,495,583.57                           55,582,111.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5,155,200.19                         127,320,694.1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3,460,000.00                         564,517,84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8,615,200.19                         691,838,534.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119,616.62                       -636,256,423.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26,336,892.16                       1,558,584,618.0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6,336,892.16                     1,558,584,618.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72,389,256.87                     1,210,360,978.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95,112,287.91                         71,583,692.6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7,501,544.78                     1,281,944,67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35,347.38                        276,639,947.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644,629.87                            260,534.7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016,212.51                       -249,181,588.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2,242,623.51                        620,909,556.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8,258,836.02                        371,727,968.05


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佩芬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利民
                                                                                           2014 年 10 月 28 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