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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8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
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分别就定期报告、2017年股权激励
计划调整数量和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管理、股份
回购、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相关会议决议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就2018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2018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8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
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2018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
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
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18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的报告》;《公司2O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
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管理的议案》;《关于2018年
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3、2018年6月1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以
及取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18年7月1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18年8月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2018 年 9 月 10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
案》。
     7、2018 年 10 月 25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正文及全文》。

    三、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就2018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权,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
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
为:公司目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状况良好。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4、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吸收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及吸收合并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情况。
    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
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
的权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