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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4-08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550.3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1,20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8,8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3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5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8,859.5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

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97.18 万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对“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

结项。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9,875.83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益、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672.10 万元(该金额包含本期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部分,但未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净额的部分),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423.84 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8,531.6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21.02 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

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2016 年 7 月 5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0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0 个通知

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6069010018800013857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6469088002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3900564761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合    计

      [注]: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为 0 元。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并办妥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等项

目”,公司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647,809,907.9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316,681.7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400,768,563.00 元,其中

2018 年度投入 12,172,872.08 元,结余募集资金 198,758,316.14 元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部永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预案》。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05,116,407.74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对该项目已累

计先期投入 47,809,907.74 元,该部分资金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7,306,500.00 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958 号)。

    5. 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建设完工;智

能试验工厂终止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对“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

结项。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9,875.83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益、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等项目”中的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属研发类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现有

研发体系,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提高偿债能

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7 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531.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72.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5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54.8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531.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53%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1)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
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       否         35,019.01    27,345.53               265.47      27,345.53       [注 1]       2016 年 7 月      6,500.67      [注 2]      否
目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是         15,000.00     2,750.34               951.82        2,750.34      [注 3]          [注 3]         [注 4]       不适用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980.99    29,904.13            18,454.81      28,435.80       [注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0,000.00    60,000.00            19,672.10      58,531.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注 1] [注 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7 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因汇率变动、大宗材料市场价格下跌,导致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将该项目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投产,主要受车用丝产品尚在逐步取得客户认证过程中,实际生产以普通丝产品为主等原因影响,故效益
未达预期。
    [注 3]:2018 年 5 月份,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在越南投资新建产能,通过充分评估,在越南配置部分智能化、自动化设备以及立体仓库等先进装置,与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在
预期效果上具有一定的重合性,且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在部分现有生产线上也增加智能化和自动化功能,可以满足公司未来几年对于设备先进性的要求。公司评估若继续投入该项目,
建设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可能无法达到项目整体预期。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时调整策略,终止“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将该项
目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扩建产能、新品研发等环节,以实现募投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上述决议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4]: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属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规模化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