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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0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利
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得”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利得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

    一、东方花旗对海利得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东方花旗项目组对海利得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手段包括:查阅海利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募集资
金专户支出清单、海利得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资料;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等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
设情况等。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50.3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00.00 万元(含
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8,8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3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1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6〕25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8,859.5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97.18 万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对“年
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9,875.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益、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募
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672.10 万元(该金额包含本期结余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但未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的部分),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
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23.84 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8,531.6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21.02 万元(已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利

                                    2
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2016 年 7
月 5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0 个定期存款账户
和 0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6069010018800013857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6469088002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3900564761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合   计


    [注]: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为 0 元。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并办妥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
项目等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647,809,907.94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585,316,681.70 元。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3
400,768,563.00 元,其中 2018 年度投入 12,172,872.08 元,结余募集资金
198,758,316.14 元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部永久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预案》。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05,116,407.74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对该项目已累计先期投入 47,809,907.74 元,该部分资
金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257,306,500.00 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958 号)。

    5. 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建
设完工;智能试验工厂终止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


                                    4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对“年
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9,875.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益、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募
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等项目”中的智能试验工厂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属研发类项
目,旨在增强公司现有研发体系,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一)7 之说明。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其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海利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利得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海利得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5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531.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72.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5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54.8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531.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53%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1)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
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       否         35,019.01    27,345.53               265.47        27,345.53      [注 1]       2016 年 7 月      6,500.67      [注 2]      否
目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是         15,000.00     2,750.34               951.82         2,750.34      [注 3]          [注 3]         [注 4]       不适用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980.99    29,904.13            18,454.81        28,435.80      [注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0,000.00    60,000.00            19,672.10        58,531.67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注 1] [注 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7 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因汇率变动、大宗材料市场价格下跌,导致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将该项目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投产,主要受车用丝产品尚在逐步取得客户认证过程中,实际生产以普通丝产品为主等原因影响,故效
益未达预期。
    [注 3]:2018 年 5 月份,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在越南投资新建产能,通过充分评估,在越南配置部分智能化、自动化设备以及立体仓库等先进装置,与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在预期效果上具有一定的重合性,且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在部分现有生产线上也增加智能化和自动化功能,可以满足公司未来几年对于设备先进性的要求。公司评估若继续投入该
项目,建设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可能无法达到项目整体预期。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时调整策略,终止“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将该项目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扩建产能、新品研发等环节,以实现募投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上述决议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4]: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属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规模化经济效益。




                                                                              8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葛绍政                   张 仲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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