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利 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得”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利得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 一、东方花旗对海利得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东方花旗项目组对海利得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手段包括:查阅海利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募集资 金专户支出清单、海利得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资料;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等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 设情况等。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50.3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00.00 万元(含 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8,8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3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1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6〕25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8,859.5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97.18 万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对“年 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9,875.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益、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募 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672.10 万元(该金额包含本期结余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但未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的部分),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 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23.84 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8,531.6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21.02 万元(已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利 2 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2016 年 7 月 5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0 个定期存款账户 和 0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6069010018800013857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6469088002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3900564761 [注] 募集资金专户 嘉兴海宁支行 合 计 [注]: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为 0 元。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并办妥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 项目等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647,809,907.94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585,316,681.70 元。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3 400,768,563.00 元,其中 2018 年度投入 12,172,872.08 元,结余募集资金 198,758,316.14 元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部永久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预案》。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05,116,407.74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对该项目已累计先期投入 47,809,907.74 元,该部分资 金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257,306,500.00 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958 号)。 5. 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建 设完工;智能试验工厂终止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 4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对“年 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以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9,875.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益、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募 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等项目”中的智能试验工厂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属研发类项 目,旨在增强公司现有研发体系,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一)7 之说明。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其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海利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利得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海利得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5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531.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72.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5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54.8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531.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53%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1)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 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 否 35,019.01 27,345.53 265.47 27,345.53 [注 1] 2016 年 7 月 6,500.67 [注 2] 否 目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是 15,000.00 2,750.34 951.82 2,750.34 [注 3] [注 3] [注 4] 不适用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980.99 29,904.13 18,454.81 28,435.80 [注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0,000.00 60,000.00 19,672.10 58,531.67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注 1] [注 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7 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因汇率变动、大宗材料市场价格下跌,导致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将该项目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投产,主要受车用丝产品尚在逐步取得客户认证过程中,实际生产以普通丝产品为主等原因影响,故效 益未达预期。 [注 3]:2018 年 5 月份,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在越南投资新建产能,通过充分评估,在越南配置部分智能化、自动化设备以及立体仓库等先进装置,与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在预期效果上具有一定的重合性,且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在部分现有生产线上也增加智能化和自动化功能,可以满足公司未来几年对于设备先进性的要求。公司评估若继续投入该 项目,建设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可能无法达到项目整体预期。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时调整策略,终止“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将该项目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扩建产能、新品研发等环节,以实现募投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上述决议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4]: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属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规模化经济效益。 8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葛绍政 张 仲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