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 利 得: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平衡2021-03-3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
2020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生产经
营汇报,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针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因
任期即将届满,在2021年2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已于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现将2020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1)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
       (2)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1次,为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
       2、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
应出席董                                                         召开股东
                                                                               东大会
事会会议      现场出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8         1             7               0         0           1             1


                                        1 /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注: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投票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任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时间                       独立意见名称
                                                                              类型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同意
                       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同意
                       担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2020 年 4 5、关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事会第四
           月9日       6、关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7、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              同意
                       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
                       件予以注销发表独立意见

                       1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 七 届 董 2020 年 8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同意
事 会 第 八 月27日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次会议

                                    2 /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
察,平时不定期通过走访公司,与公司高管层进行多次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
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就各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
的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
       2020年度,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
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
财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3 /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
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希望公司能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进一步树立自律、规范、
诚信的社会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
谢。
       本人联系方式:13004206757@163.com
                                                                   独立董事:平衡
                                                                 2021 年 3 月 31 日




                                      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