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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1 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511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为本公司   复核上市公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提供审计   审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服务
                   陈彩琴                                                 签署利欧股
项目合伙人                    2006       2004          2004       2008    份/银都股份
                                                                          /恒生电子
                   陈彩琴                                                 签署利欧股
                              2006       2004          2004       2008    份/银都股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恒生电子
                                                                          签署洁华股
                   孙蓉超     2015       2012          2012    2018
                                                                          份/浙江大农
                                                                          签署九洲集
质量控制复核人     尹志彬     2009       2007          2009       2021    团/珀莱雅公
                                                                          司/万里扬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
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
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
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协商确定。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
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