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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关于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副总经理马鹏程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
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2%,减持期
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公司
副总经理马鹏程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
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其中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有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
                                (股)         例
                                                           股(股)     股(股)

  马鹏程       副总经理      843,750           0.0690%      632,812      210,9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不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 超过公司总股
                                                                     有公司股份总
                                                 (股) 本比例
                                                                       数的比例




                                         1/2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所得股份以及权益
马鹏程                  集中竞价交易        210,000     0.0172%       24.89%
       分派送转的股份

   3、 减持期间: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
      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马鹏程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截至目前,马鹏程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马鹏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针对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马鹏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马鹏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马鹏程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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