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繁锋2022-04-2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汇报,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针对公司的
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
(2)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2次,为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
应出席董 召开股东
东大会
事会会议 现场出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12 1 11 0 0 4 2
注: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投票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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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任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时间 独立意见名称
类型
第七届董
2021 年 1
事会第十 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5日
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同意
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第七届董 意见
2021 年 3
事会第十 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同意
月31日
三次会议 担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7、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 七 届 董 2021 年 4
事 会 第 十 月7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少数股东权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第 七 届 董 2021 年 5
事 会 第 十 月7日 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次会议
第七届董
2021 年 8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事会第十 同意
月2日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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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同意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2021 年 8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同意
事会第十
月10日
八次会议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第七届董
2021 年 8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事会第十 同意
月27日 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九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与公司高管层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沟通,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
业法律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
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随时关注公司董监高的履职、
任职资格情况,为优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021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就各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
的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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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
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
行业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
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管
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
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希望公司能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进一步树立自律、规范、
诚信的社会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
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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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mengfanfeng@gffirm.com
独立董事:孟繁锋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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