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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16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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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2 年 8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
对国内重点地区来嘉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
求。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
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0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2.00                                                            √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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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4日、8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
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     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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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4/7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利投
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
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15至15:00之间的任意
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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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
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2.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
 3.00                                                       √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
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
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7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
    得(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有效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8月3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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