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关于关联方申请延期支付有关款项的公告2016-09-3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申请延期支付有关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3 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
《关于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公司第
一大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越集团”)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并同意按照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承担有关义务。按照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和
数量测算,创越集团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1,033.676 万元。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
创越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以上款项创越集
团应于补充协议签署六个月内(即在 2016 年 6 月 29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201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创越集团因放弃认购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支付违约金事宜,以及因代垫收购事项的中介费用与关联方新疆阿蒙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蒙能源”)发生非经营性往来事宜。2016 年 5 月 17 日,创越集
团和阿蒙能源分别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创越集团承诺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支付前述
违约金,阿蒙能源承诺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公司代垫的收购事项中介费。公司在
2016 年 5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
编号:2016-055)中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分别收到创越集团及阿蒙能源的《申请》:请求公司给予宽
限期三个月归还上述款项,保证在宽限期满前归还该笔违约金并承担违约金利息(计息期
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利率: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并上浮 50%),
承诺在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归还该笔违约金及利息,公司就此于 2016 年 7 月 2 日发布了
《2015 年年报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上述款项延期支付事宜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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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截止目前,公司仍未收到创越集团和阿蒙能源应支付的上述款项。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分别收到创越集团和阿蒙能源发来的《申请》,称“因资金
未按计划到位,无法按期归还”上述应付款项,请求公司给予宽限三个月归还该笔款项的
期限,并保证在宽限期满前归还并承担利息(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利率: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并上浮 50%)。同时承诺在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归
还该款项及利息。
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创越集团、阿蒙能源提出的延期支付有关款项申请,积极
督促创越集团、阿蒙能源尽快偿还上述款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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