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6-11-1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股票
交易价格在2016年11月8日、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6 年 10 月 25 日、11 月 1 日、11 月 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大股东筹划
股权、控制权转让暨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关于
大股东筹划股权、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就大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创越集团”)筹划通过司法程序转让公司实际控制权相关事宜进行了披露。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大股东创越集团正在筹划的控制权转让事项外,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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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深交所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 9 月 30 日修
订)》等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本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截止目前,创越集团筹划控制权转让事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无论该协议是否签
署,公司都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如果协议签署并最终完成交易,公司实际控
制人将变更为目前创越集团正在洽谈的交易对手;如果协议不能签署,创越集团持有的公
司股份可能被强制拍卖,实际控制人将由拍卖结果决定。
3、因创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其他法院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拍卖的风险。如果对该等股份进行拍卖,裁定拍卖、变卖创越
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法院需征得其他对该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的法院同意
才能进入拍卖程序,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存在不确定性。
4、关于秦勇与嘉诚中泰借款纠纷一案,公司要求秦勇向嘉诚中泰(实际控制人为中
植集团)提出解除其违规签署的《保证合同》并撤诉,并已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截止
目前,该《保证合同》仍未解除,公司也没有收到撤诉的通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
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如本事项无法有效解决,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采取积
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当事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截止目前,该事项
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5、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关于改
革完善并严格实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
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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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交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在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测 2016 年度公司预计亏
损 11,000 万元-16,000 万元。如果 2016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因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存在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7、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8、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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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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