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交易事项进展公告2016-12-3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14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 年 12 月 28 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关于出售公司所持荷兰
震旦纪能源合作社 7%财产份额的议案》。
1、公司将所持有的部分房产出售给新疆冠鑫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鑫棉纺”),
该批房产总建筑面积为 7,633.86 平方米,交易作价总额为人民币 44,400,000 元。
2、公司将所持有的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简称“震旦纪能源”)7%的财产份额以
人民币 141,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大唐金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金控”)。
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出售公司部分房产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147)、《关于出售公司所持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 7%财产份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8)。
二、交易进展情况
1、根据公司与冠鑫棉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乌房权证乌市高新区字第 2005070426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
署之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购房预付款人民币 800 万元(大写:捌佰万圆),卖方专项用
于解除标的房产所负抵押。买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 140 万元支付至指定账
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已支付的 800 万元预付款自动转为本次支付的交易款。剩
余 920 万元的交易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乌房权证乌市高新区字第 2005070427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 1,100,000 元
支付至指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1,000,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房权证库尔勒市房权字第 9900095650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 1,550,000 元
房款支付至指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1,540,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库尔勒房权证库字第 2009008037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 65,000 元支付至
指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55,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库尔勒房权证库字第 2009008038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 65,000 元支付至
指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55,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库尔勒房权证库字第 2009008039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 600,000 元支付至
指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590,000 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库尔勒房权证库字第 2009008040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成 600,000 元支付
至指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590,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库尔勒房权证库字第 2009008041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700,000 元支付至指
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690,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库尔勒房权证库字第 2009008042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700,000 元支付至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定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690,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阜房权证管字第 00038777 号”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后,买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 7,700,000 元支付至指定
账户作为本次交易部分支付对价。剩余 7,500,000 元的成交价款,买方应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完毕。
2016 年 12 月 29-30 日,公司收到冠鑫棉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购房款合计人民币
2,248 万元。
2、根据公司与大唐金控签署的《关于 NETHERLANDS SINIAN ENERGY COPERATIEF U.A.
合作社财产份额及相关权利义务之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及其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两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支付人民币 71,000,000 元作为该笔交
易的预付款。协议签署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当正式完成合作社 7%财产份
额的交割。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买卖双方应立即签署交割确认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买方将交易价格的剩余部分即人民币 70,000,000 元支付至卖方在银行开立的
账户。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大唐金控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交易价款人民币 7,100
万元。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
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
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