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2017-01-1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公司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
合法。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
责要求。同意提名王金伦先生、费拥军先生、沈梦梦先生、曹浩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顾玉荣女士、王京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且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张敏
朱明
程贤权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