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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准油股份: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7-01-2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2016
年 1-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6,000 万元 — -11,000 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00 万元~ 2,000 万元             亏损:-18,408.4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
司部分房产的议案》,公司将所持有的部分房产以人民币 44,400,000 元出售给新疆冠鑫
棉纺有限公司(简称“冠鑫棉纺”)。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出售公司部分房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47)。
    2016 年 12 月 29-30 日,公司收到冠鑫棉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购房款合计人民币
2,248 万元。公司就此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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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交易事项进展公告》(2016-149)。
    鉴于:冠鑫棉纺已完成本次房产出售事项的大部分购买价款的支付;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房产交付给冠鑫棉纺,并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
续已全部提交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并已缴纳了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城市维护
建设费、房产交易税等全部税费,冠鑫棉纺已取得分别位于新疆阜康市、库尔勒市、乌鲁
木齐市八套房产的新产权证书,仅余库尔勒市面积分别为 20.99 平方米和 23.36 平方米、
用途为车库的两处房产,因库尔勒市不动产交易中心设立时间不久,对车库过户的政策尚
未明确,需待相关政策明确后下发新的产权证书。公司将该批出售房产的处置收入扣除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公司 2016 年度营业
外收益 2,189.25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此次交易出售的房屋已经移交,收款超过 50%,在冠鑫棉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履约能
力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可以确认房屋销售收入,房屋出售预计形成的营业外收入 2,189.25
万元,将增加 2016 年度利润总额。
    2、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
司所持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 7%财产份额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
社(简称“震旦纪能源”)7%的份额以 141,000,000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大唐金控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金控”),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出售公司所持荷兰震旦纪
能源合作社 7%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8)。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大唐金控支付的第一笔交易价款人民币 71,000,000
元。公司就此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交易事项进展公告》(2016-149)。
    鉴于:大唐金控已完成本次持震旦纪能源 7%财产份额出售事项的大部分购买价款的
支付;根据震旦纪能源提供的合作社成员份额登记簿,确认震旦纪能源 7%财产份额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归属大唐金控所有,公司已不再享有所出售 7%股权的权益、不再承
担风险等。公司将本次股权出售获得的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公司
2016 年度投资收益 9,041.54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办理了份额变更公证手续(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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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和时间问题,我们目前尚未去境外核查该资料)。我们需要进一步核查境外财产份额
变更公证及登记手续,才能判断本次份额变更的完整性以及此次交易预计形成的收益
9,041.54 万元如何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6 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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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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