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0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 01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 年 1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25 日—2017 年 1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5
日 15:00 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57,724,0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344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57,501,853 股,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415%。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2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92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228,2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2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9%。
公司现任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独立董事候
选人出席了会议,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补选王金伦先生、沈梦梦先生、曹浩先生、费拥军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补选王金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57,501,865股,占出席会议表决
权总数的99.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2.63%。
2、补选沈梦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57,501,875股,占出席会议表决
权总数的99.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2.64%。
3、补选曹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57,501,865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
总数的99.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2.63%。
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4、补选费拥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57,523,5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
权总数的99.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2.1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补选顾玉荣女士、王京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补选顾玉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57,502,652股,占出席会议
表决权总数的99.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2.98%。
2、补选王京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57,501,863股,占出席会议
表决权总数的99.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2.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