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准油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0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5 日—2017 年 3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5 日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金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58,372,6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0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58,220,41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41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2,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637%。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58,25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2,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6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天阳律师事务所邵丽娅、常娜娜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58,366,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99.9892%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010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9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数的 96.0190%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3.9810%;
弃权 0 股。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阳律师事务所邵丽娅、常娜娜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书,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