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04-2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为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在报告期内是有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地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在报告期内是基本有效的,但在公章使用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尚
需整改和完善。存在以下两项缺陷:(一)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印章管理规定》,但
存在个别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经审批将公章带出用印,不符合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情
形;(二)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备用金管理规定》,但存在大额备用金借支审批手续
不全、对后续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符合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除上述缺陷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规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其他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针对上述缺陷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完善措施。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016 年度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石油技术事业部、井下技术事业
部、准油运输公司、准油化工公司、准油天山公司(因公司业务在国外,采用自评方式)。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了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包括:投资管理流程、合同与招投标
管理流程、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资金管理流程、结算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费
用支出与采购流程、存货管理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
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总体情况
公司 2016 年 1 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的换届改选及公司高管的聘任,为有序
推进和落实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审计监察部拟订了《关于调整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的通知》,并结合公司 2016 年度的组织架构及管理要求,制定了 2016 年度内控
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测试计划。
本年度内控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是公司所属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评价的重点是公
司重要业务流程和风险领域的控制;评价测试过程以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重要业务流程
为主线,选取样本采用穿行测试法对业务流程的各管控点进行测试。
整个测试工作于 9 月份开始实施,于 12 月份结束。审计监察部分别组织对石油技术
事业部、井下技术事业部、准油运输公司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了内控测试,因准油天山公
司的主要业务都在国外,审计人员安排准油天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自评。测试完毕后进行
总结并与各单位负责人及管控人员进行了沟通,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及日常审查中发现的,
在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完善和薄弱的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及本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计划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构成对应的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对 资产总额的 0.20%<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 0.20%
总资产的影响 <资产总额的 0.5%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对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营业收入的影响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除重大、重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舞弊。 缺陷外的其他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内部控制缺陷
缺陷描述 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控制无效。
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
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评价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 不构成重大缺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度不足以引起董事会和管理 陷和重要缺陷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层关注的一项或多项控制缺 的内部控制缺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陷的组合。 陷。
缺陷描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
统性失效。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
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
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
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
大缺陷。
(二)本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计划
对照以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本年度存在以下两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1)重大缺陷:印章管理和使用存在个别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经审批将公章带出用
印,不符合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情形;(2)一般缺陷:公司存在大额备用金借支审批手
续不全、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符合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印章管理规定》中,对印章的保管、审批、使用、借出都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存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情形。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
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出申请表》,载明事由,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
由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携带使用,交还印章时必须写明印章在外带期间用印明细。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
发来的《律师函》:金杜律所受嘉诚中泰文化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中
泰”)委托,就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勇向嘉诚中泰借款到期未能清偿事宜,要求公司对此承
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担连带责任,即连带清偿借款本金(234,670,000.00 元)、利息及对应的罚息。并称: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嘉诚中泰签订了编号为【JC-ZY-201505】的《保证合同》”。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15)
三中民(商)初字第 18178 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勇
与嘉诚中泰借款纠纷一案,嘉诚中泰要求追加公司为被告,法院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参
加应诉。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中包括《律师函》中提及的《保证合同》复印件,迄今为止
公司尚未取得该《保证合同》原件。
公司接到律师函后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审计监察部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议案、合同(协议)签订审批记录、印章使用记录并约谈了对外担保业务主管部
门负责人、合同管理岗位、印章管理岗位及部门负责人,未发现公司审议过对外担保的议
案,也没有签订该《保证合同》的审批流程及相应的用印记录。经进一步核实,在公司印
章使用管理中曾出现个别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经审批将公章带出,且由一人携带、交
还时没有写明用印明细的情形,不符合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除上述事
项外,2016 年度公司的印章管理和审批使用均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规定》执行。
2、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中,对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及借款用途有明确的规定,但
是存在大额备用金借支审批不到位及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形,不符合公司《备用金管
理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公司备用金使用单位在每年年初提出定额备用
金申请,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核定,经分管领导、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及清理
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本办法使用备用金或未及时清理备用金的单位及个人作出相应处罚。
对使用超出备用金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经办人员、主管人员、责任人负责。
审计监察部在核查中发现,公司存在部分大额备用金借支审批手续不全及大额备用金
借出后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的情形,不符合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第四条、第
五条规定。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支的大额备用金已全部归还公司财务账户。
3、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完善措施
3.1 收到《律师函》后,公司加强了对公章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实行了双部门双岗位
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共管的机制,保险柜密码和钥匙分别由印章保管人和监管人员掌握,并于 2017 年 1 月进
行了关键印章的更换,以便新老划断、控制风险。
3.2 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
于提请相关方申报或有担保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132),提请相关方就
其持有的与本公司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担保或保证关系向本公司进行申报,申报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截止 2016 年 12 月 15 日 24:00(北京时间),公
司未收到与上述公告提请申报事项有关的申报信息。经公司自查:除前期已披露的公司前
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秦勇与嘉诚中泰违规签署的《保证合同》外,公司未发现其他与本
公司事实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担保或保证关系事项。
3.3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嘉诚中泰签署了《保证合同之解除协议》,双方一
致同意,【JC-ZY-201505】《保证合同》项下约定的任何权利、义务不再对各方具有法
律约束力。双方无需再履行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一方对所约定的义务不履行不需向另一
方承担任何约定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就约定义务的未履行要求其他方承担责任。
3.4 针对上述 2 项缺陷,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涉及到的
人员启动了问责机制,被问责的人员将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
相关管理人员,问责的内容将涵盖公司的管理规定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3.5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召集与印章管理业务、合同管理业务和
资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业务管理岗位、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该项业务的公司领导进行
督导谈话,要点如下:
(1)相关人员的职责是由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有关的规则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所确
定的,各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相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对业务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对违反规定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等),保证对所管业务实施有效控制、并提高
工作效率。
(3)所有业务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任何人员均不得超越自己的岗
位职责、业务范围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4)识别和界定业务办理是否符合规定是业务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对于不符合
管理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必须拒绝,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5)作为业务主管人员和部门,要担负起对全公司单项业务管理水平提高的责任,
完善对各项业务关键节点的有效控制、并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运行效率,强化对机关部门、
基层单位(含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3.6 在印章管理方面:修订完善了《印章管理规定》,细化了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
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职责,限定了印章带出使用归还时间。
3.7 在备用金管理方面:对资金、特别是备用金管理的各项条款进行了梳理,要求强
化财务会计监督职能,公司财务部门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对用款支出进行全过程监
管,加强对备用金借支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加强财务规范及风险防范意
识,遵守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杜绝再出现该类现象。
3.8 公司董事会同时要求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和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认识,提升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