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2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
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
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该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该规定调
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16]22 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基本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规定的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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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及其金额调整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
税金及附加
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 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1,068,579.84 元,
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 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1,068,579.84 元。
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
调增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 777,384.82 元,
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
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777,384.82 元。
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 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471,313.36 元,
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 调增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471,313.36 元。
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
响。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
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16]22 号)进行科目间的调整,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
于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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