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号)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
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2017年1--6月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
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朱 明
王京伟
顾玉荣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