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0-2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
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新
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
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该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了了解,现就
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具有
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在对
公司的审计活动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
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
有关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经审计后的公司以往年度
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朱 明
王京伟
顾玉荣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