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2017-12-2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对公司董事长
王金伦生辞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金伦先生由于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王金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
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法定代表人履职期限至工商登记变更完
成为准。
王金伦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王金伦先生辞去董
事长职务后至新任董事长产生之前,将由公司副董事长沈梦梦先生代为履行董事
长职责。
截止目前,王金伦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工作。公司应当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新任董事长和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补选工作,王金伦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朱 明
王京伟
顾玉荣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