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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合
法。
    2、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
责要求。
    同意提名竹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具有
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在对
公司的审计活动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
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
有关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经审计后的公司以往年度
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 明

                                                             顾玉荣

                                                             王京伟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