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号)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1、未发现公司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
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因中安融金案件尚处于诉讼阶段,尚未开庭、没有审理结果,暂无法判断对公司
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及是否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其他影响。如果公司最终因此
承担责任,将给公司带来损失,存在被深交所认定构成《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第(四)
项规定情形的可能;
3、2018年1--6月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
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朱 明
顾玉荣
王京伟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