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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准油:诉讼事项进展公告2019-03-2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ST 准油   公告编号:2019-02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29 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相关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58),因分别与北京三兴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兴汇生”)和
青海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汇生”)就履行双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开发
合同》发生纠纷,公司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的银行账户分别被冻结 22 万元、
27 万元。
    2018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8-085),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解除对公
司与三兴汇生合同纠纷案所涉 22 万元的财产保全。该案已经结案。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法院编号为“(2018)新 0203 民初 229 号之二”的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解除保全申请人青海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作出(2018)新 0203 民初 229
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 270000 元的财产
予以保全。解除保全申请人青海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向本院邮寄
了解除上述保全措施的申请,本院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收到解除保全申请人邮寄的解除
上述保全措施的申请。
    本院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青海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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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解除对被申请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 270000 元的财产的保
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经查询,公司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的银行账户已经解封。至此,公司与青
海汇生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已经结案。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
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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