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ST 准油 公告编号:2019-04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德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4 人,代表股份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61,365,4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65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57,975,88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23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89,592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4172%。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3,429,5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89,592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4172%。 公司董事长孙德安,副董事长李岩,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吕占民、独立董事 朱明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万亚娟、朱子立、张扬和独立董事李阳通过电话会议接入方式 参加,独立董事汤洋因在国外出差无法参加;监事会主席佐军、监事赵树芝、艾克拜尔买 买提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宋美璇、宋凌霄通过电话会议接入方式参加;总经理简伟,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超,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杨宏利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 事朱明、顾玉荣、王京伟进行了述职。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千、汤士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66%;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66%;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66%;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同意 3,217,8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72%;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66%;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6、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72%;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66%;反对 211,702 股, 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53,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0%;反对 211,72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66%;反对 211,72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5,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379%;反对 211,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3.76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7,8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72%;反对 211,7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大千、汤士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