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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准油:境外投资项目风险提示性公告2019-07-3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 准油       公告编号:2019-07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项目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告主要内容来源于公司参股的荷兰公司 A 董事提供的信息,荷兰公司及其 A 董
事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已尽最大努力对相关信息执行了核查程序,经核实未发现除本公告中明确
列示以外的其他问题,但公司董事会据此做出的相关披露内容可能因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
息存在问题而有所偏差。


    2019 年 7 月 26 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收到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本公告中简称“震旦纪能源”)和荷兰震旦纪投资
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震旦纪投资”,震旦纪能源与震旦纪投资合成“荷兰公司”)
的 A 董事发来的题为“Sinian coop 申请破产保护 / Sinian Coop bankruptcy peptition”
的邮件,该邮件也同时发送给震旦纪能源其他股东,具体内容如下(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
解真实情况,公司在括号内以加粗字体对相关内容进行注释):
    “各位股东,截止 2019 年 7 月 25 日,sinian coop(指震旦纪能源)/ sinian b.v.(指
震旦纪投资)没有银行账户,无法支付公司欠缴的运营费用和债务,无法支付荷兰公司税
款。中国股东拒绝(实际情况为:公司作为震旦纪能源的参股股东,一直坚持在合法合规
的前提下与其他股东探讨寻求各种可落到实处的解决方案)向荷兰公司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未实际落实任何资金支持方案。
    以上所有事项,荷兰公司/董事 lesley(指该董事本人)已经持续充分通知股东,并
且向股东告警了根据荷兰法律会引起的破产清算及相关严重后果。
    见附,荷兰律师事务所 2019 年 7 月 25 日向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递交了 Netherlands
Sinian Energy Cooperatief(指震旦纪能源)的破产保护申请。法院的庭审日期确定之后,
荷兰公司董事会应召出庭”。
    同日,在回复公司要求其正常提供公司编制半年度报告所需的荷兰公司半年度财务报
表的邮件中,该董事明确说明“Netherlands Sinian Energie Coopratief U.A. has filed
a   bankruptcy petition at Amsterdam Court on 25-07-2019, not capable to commit 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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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activity at this moment.”(即: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已经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向荷兰
阿姆斯特丹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目前无法进行任何活动)。
    其他说明:
    1、2019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境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对该境外投资项目前期已披露的风险提示进行了列示,
同时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了披露。其后,公司根据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
持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提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6 月 1 日、2019 年 6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编号分别为 2019-045、
2019-050、2019-055 的《境外投资项目进展公告》,以及 2019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境
外投资项目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截至目前,荷兰公司和 Galaz 公司的相关情况未出现好转迹象,公司前期已披露的问
题和风险依然存在。
    2、该境外投资项目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需要同时遵守中国、荷兰、哈萨克斯坦的
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3、自参股收购以来,作为该项境外投资的参股股东,公司并未实际参与项目公司的
经营管理,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未知风险。
    4、作为参股股东,公司在本项投资中发挥的作用有限,但将继续尽最大努力行使股
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密切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与荷兰公司 A 董事在沟通过程中曾多次发现其出现中文的表达或理解上的错
误,公司已多次进行纠正,但仍时有发生。因此,为避免因其表达造成公司的错误理解,
公司在相关公告中原文引用其邮件内容。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
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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