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1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修订 2019 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文件。现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
正)》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2、本次发行方案的再次调整和预案的再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正)》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内容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3、公司拟与发行对象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燕润投资”)
签署的《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的约定均立足于正常的
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方案进行再次调整后,燕润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后持有的
公司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30%,无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鉴于上述变化系因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发行方案导致,董事会拟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
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取消,同时同意燕润投资撤回其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开披
露的《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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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修订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
(以下无正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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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临时)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明 汤洋 施国敏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