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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准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度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19年度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本着独立立场,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内控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议评估,并出具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基本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涵盖了公司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审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环境控制
等方面,该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内
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
控制作用,同时保障了全体股东利益。
    2019年,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修订完善程序及内
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在报告期
内是有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880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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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2019年度,公司因向银行申请贷款办理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行为,在公
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属于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也没有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相关的规定,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881号《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三、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2019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
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各
项业务及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比较熟悉,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任务、可以高效地开展
相关审计工作;其在对公司的审计活动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
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立信在以往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
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立信对公司财务报
表发表的有关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经审计后的公司
以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续聘
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
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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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19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明                      汤洋          施国敏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