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ST 准油 公告编号:2020-03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受疫情影响,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简伟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9,017,805股,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7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109,28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4.295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08,522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379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人,代表股份1,081,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17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 股份908,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99%。 公司董事简伟先生、吕占民先生,独立董事朱明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疫 情影响,董事长李岩先生、董事朱谷佳女士、袁立科先生、金星先生无法现场参加,独立 董事汤洋女士、施国敏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中途折返,均通过钉钉会议接入参加;监事会 主席佐军先生、监事赵树芝女士、艾克拜尔买买提先生现场出席,监事冉耕先生因疫情 原因通过钉钉会议接入参加;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杨宏利先生现场出席,副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张超女士、副总经理宗昊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钉钉会议接入参加。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朱明、汤洋、施国敏及在 2019 年度内离任的独立董事顾玉荣、王京伟、李阳,在本 次股东大会上述职。其中,顾玉荣女士、王京伟先生、李阳先生由于疫情及其他工作原因, 不能亲自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汤洋女士、施国敏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中途折返,均由 独立董事朱明先生代为述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律师、杨文杰律师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51,0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3.8848%;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11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本议案涉及关 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 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489,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5%;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 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1517%; 反对 52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杨文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