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1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音
宇先生、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龙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符合任职条件。
2.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罗音宇先生、李晓龙先生已分别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自查确认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并书面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朱明 汤洋 施国敏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