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2021-03-0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及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对李岩先生辞任公司董事长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李岩先生因个人原因,自 2021 年 3 月 2 日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其
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截止目前,李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
作,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应当尽快按照有关规定选举
产生新任董事长,并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朱 明 汤 洋 施国敏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