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准油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文建 联系电话:021-505866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俊 联系电话:021-505866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 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不适用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变更保荐代表人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完成变更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 月 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点、股票合规交易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无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5.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原委派陶先胜先生和程
默先生作为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
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后由于陶先胜先
生和程默先生已从中原证券离职,中原证券委派保荐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代表人赵沂蒙先生、文建女士接替,担任公司本次发
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
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赵沂蒙先生和文建女士,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上述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已于
2021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
1、2021 年 3 月 3 日,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
券保荐的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清水源”)出具了《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因清水源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向安徽双晖建材贸易有限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及时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对清水源及王志清、王琳采取出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况
档案。2020 年 10 月 26 日、11 月 13 日,清水源
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履行相应审议程
序并披露。
2、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
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河南易成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 号),因易成新能
业绩修正公告将 2020 年度净利润由盈利转亏损,
且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决定
对你公司及王安乐、石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
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易成新能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收到河南证监
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24 号)和《关
于对王安乐、万建民、杨帆、常兴华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5 号),因未及时披露
政府补助相关信息、未及时确认债务重组产生收
益、未披露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信息、2021
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决定对王安乐、
万建民、杨帆、常兴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因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换时间超过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违
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收
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四通新
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
管函〔2021〕第 21 号)。
相关机构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进行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
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
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谨慎勤勉
履行职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文建 叶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