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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经相关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国文                 张革初                 晏金发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