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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董事会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19-04-3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21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认为:
    1、内控重大缺陷。我们在对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发现与财务报
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
我们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2、无法判断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飞马国际发生多起未决
诉讼、商业汇票存在逾期情况,预计负债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与贸易执行相关
且长期未结算的预付款项的业务性质及回收的可能性难以确定;逾期应收款项的
真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难以确定;飞马国际对东莞市飞马物流有
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是否合理、准确。由于以上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
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我们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涉及子公司恺恩资源以及北京华油事项。子公司Kyen Resources Pte. Ltd
(以下简称“恺恩资源”)由于诉讼以及经营困难无法持续经营,飞马国际对子公
司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油”)实质上失去了控
制,从2018年10月开始,飞马国际开始不再将恺恩资源、北京华油纳入合并范围。
由于恺恩资源、北京华油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我们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恺恩资源、北京华
油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以及对飞马国际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无法确定丧
失控制时投资收益应调整的金额。
    4、立案调查事项。飞马国际于2019年3月28披露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飞
马国际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
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飞马国际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
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对于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
提及的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相关事项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董事会对此予以理解。
    3、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主要形成原因如下:
    (1)内控不规范,存在缺陷
    ①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方面和资本市场认识不足,导致公司部分业务管
理,特别是能源资源供应链业务管理不严,供应商、客户信用管理以及业务资金
管理执行不到位。
    ②对境外子公司(恺恩资源)的控制管理,特别是业务风险的控制、资金的
管理控制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子公司经营失误、业务失控导致经营亏损,
并引起多起诉讼事项。
    ③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经济大环境判断失误,未能及时调整经营方针,导致公
司业务开展不畅,经营效率逐步下降。上游供应商未能及时供货、下游客户未能
及时回款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出现流动性紧张的局面。
    ④公司用章的日常管理不规范,印章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2)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控股股东担保能力下降的影响
    自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去杠杆”等政策的影响,资本市场出现较
大波动,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风险频现,受前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控股股
东流动性出现困难并导致其担保能力下降,引起公司流动性紧张,导致公司部分
业务停滞;同时,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整体市场需求不振,亦
对公司相关业务的拓展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
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切实加强内控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内控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并
根据实务变化情况进行持续完善和改进,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经营管理机制,
推进并保障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针对内控存在的问题,公司积极进行补救
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①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刻反思检讨,进一步划分职责、明确责任,同时切实
重视总经理工作会议等民主决策机制的组织实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
性、合理性,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②实施更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和客户遴选制度,切实提高公司合同管理、客
商信用管理水平。
    ③严格执行子公司负责人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子公司日常经营
的控制管理,增加对重要子公司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频次并提高检查的不可预见
性,形成对子公司管理控制高压。
    ④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梳理公司印章、资金活动管理内
控要求和审批决策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规范审批环节,完善工作记录,并针
对当前出现的情况建立专门制衡监督工作机制,严格保障公司财产、资金使用效
率和安全。
    ⑤严格按“三会”相关制度加强对公司的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五届董/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了新一届董/监事会成员并聘任了新的经营管理层。
    ⑥积极加强涉及部门、人员的专项培训,努力提升内控意识,确保今后内
部控制制度、流程得到严格有效执行。
    2、整合业务,改善公司流动性。公司将以“突出主业,优化业务布局”为主
线,一方面通过内部优化革新、开源节流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另
一方面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对效益低下的业务及对外投资进行整合、剥离,争取
回笼部分资金,多方举措助力公司解决流动性紧张局面,推动公司业务有序运转。
    3、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修复稳定合作关系。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工作,全力修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等的稳定合作关系,争取
获得外部借款支持。
    4、针对当前涉诉/仲裁事项,公司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
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力争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
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5、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尚未有明确结论。公
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力争早日结案。公司将在相关事项进展及收到
调查结果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