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飞马: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18年
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8年12月18日披
露了《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2019年1月12日披露了
《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及2019年4月30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日前,经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渠道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现就公司前期披露
的以及截至目前所了解到的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
1.公司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序 起诉方/
受理机构 被起诉方/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仲裁本金 判决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深圳市劳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1 人事争议仲 郭培等 11 人 劳动纠纷 117.85 万元 一审中,待判决
份有限公司
裁委员会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份有限公司、飞马投资控 判令本公司向原告支
东莞银 行股
深圳市中级 股有限公司、东莞市飞马 金融借款 付 垫 款 本 金
2 份有限 公司 19,905.24 万元
人民法院 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市华 纠纷 19,905.24 万 元 及 垫
深圳分行
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 款利息。
黄壮勉、洪琰
上海市浦东 上海良 诺商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3 新区人民法 业保理 有限 票据纠纷 6,000.00 万元 一审中
份有限公司等
院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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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深圳市中级
包商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飞马
人民法院前 金融借款
4 份有限 公司 物流有限公司、黄壮勉、 14,980.00 万元 一审待开庭。
海办公区第 纠纷
深圳分行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审判庭
洪琰
深圳市劳动
武文全 等 6 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
5 人事争议仲 劳动纠纷 34.57 万元 一审中
人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裁委员会
2、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序 起诉方/
受理机构 被起诉方/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仲裁本金 判决及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杭 州九 鱼资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武汉市黄陂
1 产管理 有限 份有限公司、飞马投资控 借款纠纷 950.00 万元 一审中
区人民法院
公司 股有限公司、黄壮勉等
北京市第三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中国石 油运 股东出资
2 中级人民法 份有限公司、黄汕敏、马 14,000.00 万元 一审待开庭
输有限公司 纠纷
院 淑梅
上海市浦东 上海良 诺商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票据追索
3 新区人民法 业保理 有限 3,500.00 万元 一审待开庭
份有限公司等 纠纷
院 公司
保证合同
上海浦 东发 纠纷(注:
深圳市中级 展银行 股份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为公司香 1,459.97 万
4 一审待开庭
人民法院 有限公 司香 份有限公司 港子公司 美元
港分行 提 供 担
保)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平安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飞马投资控
广东省高级 金融借款
5 份有限 公司 股有限公司、黄壮勉、洪 99,777.70 万元 一审待开庭
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深圳分行 琰、东莞市飞马物流公司、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 上海良 诺商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票据追索
6 新区人民法 业保理 有限 4,000.00 万元 已提管辖权异议
份有限公司等 纠纷
院 公司
上海市浦东 上海良 诺商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票据追索
7 新区人民法 业保理 有限 500.00 万元 已提管辖权异议
份有限公司等 纠纷
院 公司
Mitsui 判决将被告花旗银行
新加坡最高 Bussan 不当得利 136.25 万 账户上由原告误转入
8 Kyen Resources PTE. LTD.
院高级法庭 Commodities 纠纷 美元 的 136.25 万美元划付
LTD 给原告。
新加坡最高 376.88 万
9 LS Global Kyen Resources PTE. LTD. 贸易纠纷 一审中
院高级法庭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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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en 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新加坡最高 破产保护
10 Resources —— —— 19 日举行了预审会
院高级法庭 措施
PTE. LTD. 议。
二、 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及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尚未获悉其他应予以披
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暂无法
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如相关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对公
司不利将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案件给予密切关
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
力争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法院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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